Friday, May 26, 2006

與"他"共進晚餐

2006年5月25日

被"他"放飛機後,我己有個多星期沒找他。直至他知道我離職,竟主動sms我,問我原因。我當然是沒有白白浪費這機會啦!我約了他去吃晚飯,他也欣然答應。

這是我第二次跟他吃晚飯,席間的氣氛都不錯,只是大家的話題都是很有限,當中都瀰漫著"死空氣",面對此情況,大家都很積極找話題。

飯後,我們一路行去地鐵站,他點起了一根香煙,徐徐吸一口,那刻,我才知道他是煙民。我是個對煙民沒大好感的人,故我當然要求我的另一半是非吸煙者。但是,當我看著他吸煙的時候,我並沒有太大的反感,也沒有因此而對他真的死心,反而我選擇了去包容和接納他這"惡行"。

即使他只有一個優點,也足以蓋過他十萬個缺點。

還有,你們這些豬朋狗友啊!常懷疑我的眼光!你們不用再懷疑了,去問一下譚美吧!她會告訴你,我的眼光是不錯的啊!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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